概述:泡沫滅火劑6%(AFFF/AR、-38℃)-耐海水是以6%配比濃度與淡水或海水混合來撲滅油類、變電站、極性液體的火災以及二者的混合物及無鉛車用汽油的火災,故具有通用性。
泡沫滅火劑6%(AFFF/AR、-38℃)-耐海水采用氟碳表面活性劑和碳氫表面活性劑、發泡劑、抗燒劑及防凍劑等合成所制成的非水溶性泡沫滅火劑。此產品具有發泡好,滅火迅速,耐炕燒,發泡率高、濕潤性、滲透性、質量可靠、性能穩定等優點,具有其他同類產品不可比較的優越性;使用此產品滅火時,打出的泡沫能迅速在燃燒液體表面鋪展,形成一層封閉性極好的水膜,使燃燒液體與空氣隔絕而達到迅速滅火的效果。
應用范圍:泡沫滅火劑6%(AFFF/AR、-38℃)-耐海水與淡水或海水混合,廣泛地應用于撲救各種低溫條件下的B類火災,它既適用于固定式滅火系統,也適用于手動的滅火設備,它的通用性能可以簡化在火場中撲救那些兼有油類和極性溶劑混雜的B類燃料火災。典型的應用范圍包括石油化工儲罐區,灌裝臺,碼頭,加工區,倉庫和有燃料泄漏的場所等。
施加方式:與淡水或海水以6:94比例的混合,采用緩施加方式撲救極性溶劑火災。
與淡水或海水以6:94比例的混合,采用強施加方式撲救碳氫化合物火災。
與淡水或海水以6:94比例的混合,采用強施加和緩施加的二種泡沫噴射裝置來撲救無鉛車用汽油(汽油混合油料)。
儲存期限,檢查與試驗:在適當的儲存條件下,任何泡沫液都能夠獲得它的儲存期限,影響儲存期限的因素有:氣溫變化很大(超出儲存范圍)、蒸發、稀釋和外來物質的污染等。有效期兩年。